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江門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fā)〔2010〕573號)精神,結合鶴山市沙坪河排澇站、鶴山市工業(yè)城發(fā)展管理辦公室等的崗位需要,現(xiàn)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1、沙坪河排澇站工勤技能崗位人員1名;
2、鶴山市工業(yè)城發(fā)展管理辦公室工勤技能崗位人員1名。
詳見《招聘職位表》(附件一)。
二、應聘基本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注: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應聘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應聘者可登錄“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網站”( http://www.hsrsj.gov.cn/)查詢相關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具體報名時間為2012年4月19日、20日、21日每天上午9:00時至12:00時,下午2:30時至5:00時。報名地點詳見《招聘職位表》(附件一)。報考人員在上述時間段內,持《鶴山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資格審查表》(附件二)、戶口簿、學歷證書和崗位所需具備的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近一個月內的計生證明原件等,按所報考崗位到相應的報名點進行報名和審核;
2、招聘單位嚴格按照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于4月23日前將審核通過的考生資料報送鶴山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制作準考證。審核通過的報名人員將由各單位通知,并于4月25日至26日到各招聘單位領取準考證。
(三)應聘要求
每位應聘者只可應聘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如對所報崗位要求不清楚的,考生在報名前應向招聘單位咨詢。應聘者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報名資料,并確保報名材料真實、準確。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辦法和時間、地點安排
(一)考試辦法:
根據各崗位的技能需要實行不同的競爭性選拔考試:
1、沙坪河排澇站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擇優(yōu)聘用。
2、鶴山市工業(yè)城發(fā)展管理辦公室采用計算機操作能力上機考試,結構化面試方式:上機考試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上機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按50%合成綜合成績。
(二)考試時間: 詳見《招聘職位表》(附件一)。
(三)考試地點:詳見《招聘職位表》(附件一)。
(四)考試內容:
1、沙坪河排澇站:汽車駕駛操作、交通安全知識、汽車維修保養(yǎng)等。
2、鶴山市工業(yè)城發(fā)展辦公室:計算機操作和維護(上機實操)、安全生產知識等。
(四)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體檢
(一)體檢對象
體檢對象根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同崗位招聘人數和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遞補。
(二)體檢工作要求
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集中組織實施。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考察
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須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疾旃ぷ靼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公示
對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應聘者,招聘單位按照要求將其報名資料送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fā)現(xiàn)應聘者真實情況與公告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fā)現(xiàn)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復查通過的,在鶴山市人社局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7天。
八、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試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可按期辦理轉正;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聘用人員凡屬本市農業(yè)戶口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必須把戶口遷入工作單位集體戶或本市城鎮(zhèn)所屬社區(qū)居委會。
九、監(jiān)督管理
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行為的,按規(guī)定追究責任。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50-8933106
附件:
一、《招聘職位表》;
二、《鶴山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資格審查表》。
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