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洪因保管不善,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古勞鎮(zhèn)上升村民委員會中升二度橋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號:鶴府集建字(古)第1001028號總字第11116號,面積93.2平方米,東至:海芹,南至:海權,西至:瑞小,北至:錦少。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李錦鴻(與“李錦洪”同屬一人)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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